股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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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教育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份代号:667)。

有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其他行政事项(如收取股息及更改通讯地址)之查询,请联络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铺

电话: (852)2862 8555

图文传真: (852)2865 0990
电邮: hkinfo@computershare.com.hk

网址  :  http://www.computershare.com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下午六时

公司发布企业通讯安排

1. 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1

本公司将以电子通讯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向股东个别地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如果本公司没有获取股东2的电子邮箱地址或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无效3,本公司将以印刷本形式向其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连同一份索取股东有效电子邮箱地址的表格)直到股东已向本公司提供一个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详情如下),以便将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

2. 企业通

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eastedu.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上发布企业通讯。

本公司鼓励股东主动留意网站上所有日后的企业通讯的登载情况,并自行浏览企业通讯的网站版本4

3. 向本公司提供股东电子邮箱地址

为了支持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电子通讯,本公司建议股东填妥及签署本函随附回条寄回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32楼3207室,或以电邮发送至 ir@chinaeastedu.com 。股东若因任何原因难以获取公司网站上的表格,也可以电邮发送至 ir@chinaeastedu.com 与本公司联系寻求帮助。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

假若本公司没有收到股东的电子邮箱地址或股东所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无效,本公司将按照上述安排行事。如果本公司向股东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而未收到任何「未送达信息」,则本公司将被视为已遵守上市规则。

4. 索取企业通和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的印刷本

对于希望收取所有日后的企业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的印刷本或因任何原因难以访问本公司网站的股东,本公司将应股东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32楼3207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ir@chinaeastedu.com 的书面形式请求,及时地将日后的企业通讯及╱或相关企业通讯(视情况而定)的印刷本免费向其寄发。

请注意,要求收取企业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的印刷本的请求将在要求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除非被撤销或取代(以较早者为准)。如果股东希望继续收取日后的企业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的印刷本,则需要进一步提出书面请求。

注:

1. 企业通讯包括本公司发布或将予发布以供其任何证券持有人或投资大众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a)董事会报告及本公司年度账目连同独立核数师报告以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b)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c)季度报告(如有);(d)会议通告;(e)上市文件;(f)通函;及(g)代表委任表格。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是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股东指示其拟如何行使其有关本公司股东权利或进行选举的企业通讯。

2.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3. 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如果本公司向股东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而未收到任何「未送达信息」,则本公司将被视为已遵守上市规则。

4. 在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上发布的中英文版本之企业通讯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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